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6:41:17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承诺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该制度涵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过程中的承诺行为。承诺事项应包括具体事项、履约方式、时限、能力分析、风险及防范对策、担保安排、声明和责任等内容,且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避免使用模糊性词语。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需分析承诺的可实现性,确保承诺具体、明确、可执行。承诺事项需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承诺人应关注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告知公司可能影响承诺履行的情况,并提供新的履约担保。当承诺履行条件达到时,承诺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
承诺人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况下,如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承诺人可申请变更或豁免承诺,但需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丧失控制权时,相关承诺义务应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违反承诺的行为将由公司董事会督促承诺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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