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01:10:26
本人章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必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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