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01:03:32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平股份公司”)委托,就其实际控制人之一违规担保事项解除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6月,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未经内部决策程序,以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名义,与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控制的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违反《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正平股份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该事项,确认违规担保余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34%。根据兴业银行西宁分行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结清证明》,陆港物流公司已提前全额偿还3,500万元借款,主债务清偿完毕,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依法自动解除。正平股份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部分条件已消除。正平股份公司应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组织专项合规培训。综上,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不利影响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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