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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3:46:2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7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5,710,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本次152,000,000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3.2007%,占公司总股本的7.5913%。股东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220,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414%,本次91,110,000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5.7858%,占公司总股本的4.5503%。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公司股东西藏海涵、西藏天圣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期限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海涵和西藏天圣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情况分别为100%。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西藏海涵、西藏天圣未告知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存在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3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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