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2:04:2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合理使用资金。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涵盖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多种形式,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且不能随时变现的投资。
投资管理遵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短期投资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投资机会,财务部提供现金流量状况并登记入账。长期投资需经过初步评估、可行性研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等流程,重大项目需聘请专家论证。已批准项目由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实施,并签订投资合同。
公司可因经营期满、破产等原因收回投资,或因经营方向不符、连续亏损等原因转让投资。对外投资的子公司需派出董事、监事等参与运营决策,确保公司利益。公司每月监控投资项目进展,财务部负责全面财务记录和审计,控股子公司需定期报送财务报表。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公司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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