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1:48:2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流程操作,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从重处理情形为情节恶劣、打击报复调查人、不执行处理决定等。从轻处理情形为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挽回损失、因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停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受罚时可附带经济处罚。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18年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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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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