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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怡超)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3:09:52

声明人赵怡超,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本人已经通过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本人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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