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2:15:06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根据2023年8月的法律意见书,安克创新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482万元,将用于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必要的备案,包括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的备案文件。此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也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方面的法律而受到重大处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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