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1 15:05:06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委员会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工作报告形式提交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十年。委员会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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