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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0 02:26:13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429726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644589.15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赵战兵、赵培伊、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的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35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35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5元。特此公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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