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0 02:15:5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29元/股(含)。
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81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2.4428%,最高成交价格为11.1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21,726.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未能在36个月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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