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23:20:13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权与职责。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裁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备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内外关系的能力,且诚信勤勉。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管理人员。总裁拥有一定范围内的审批权,包括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资产处置及生产经营性业务开支等。总裁应维护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员工培训教育,承担多项义务,如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等。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等重大事项,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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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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