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23:19:52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此外,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若发现不当情形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提示风险。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制度还规定了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此外,制度明确了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披露要求,并设定了违规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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