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23:01:41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聂丽洁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提名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后作出此提名,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特定情形,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辞去职务。提名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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