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6 17:02:0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保持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辞职和解聘程序,以及其在董事会决策中的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最新修订时间为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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