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03:13:0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5日和2024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6.271元/股。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7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08.9344万股限制性股票。此外,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将作废1.0976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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