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19:14:07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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