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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9 13:51:19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公告提前二十日发布,详细列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众中国根据协议,在特定条件下放弃部分表决权,使其表决权比例低于创始股东方至少5%,合法有效。共有1,033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93,524,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04%。

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预算报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预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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