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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4 13:35:55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此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监事会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也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18.4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9.0320万股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24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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