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20:44:5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6,814,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54%。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监事报酬确认、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特别决议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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