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18:50:48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的86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也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为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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