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10:22:2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南省项城市颖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厚文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350,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7%。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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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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