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2 22:11:35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察与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管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一名非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统筹协调内外部审计、风险控制、内部监督和反腐败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联席主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公司设立监察审计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监察等工作。委员会职责包括检查公司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查财务和重大关联交易,评估内控制度有效性,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负责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协调,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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