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7 00:39:3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励相关人员诚信勤勉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结合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包括: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解除限售条件涉及2025年至2027年的年度考核,要求投入资本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及完成集团公司下发的任务达到规定标准。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80分及以上才能被授予或解除限售。

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助。考核结果应用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与数量,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如有异议可申诉。考核记录保存至少三年。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1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