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7 00:36:0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委托理财指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委托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或购买理财产品,但不包括风险投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报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理财。
公司委托理财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使用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禁止的风险投资。审批权限方面,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的,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包括风险评估、选择受托方、监控资金动向、会计处理等。公司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透明。内审部、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及时披露委托理财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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