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17 00:35:4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指出,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况,股东每持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被提名人需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并作出相关承诺。投票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细则还规定了再次选举、特别操作程序等内容,自2025年5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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