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7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持
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
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
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
公司 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
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
口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西部能源”)持有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一)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
资产进行了评估,基于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
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支付总对价
例 发行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合计 4,007,950.43 9,351,884.35 13,359,834.78
(二)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不超过 2,0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交
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控股股东合计 13,824,302,724 69.58 15,187,551,170 71.53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 13,812,709,196 69.52 15,175,957,642 71.48
资本控股 11,593,528 0.06 11,593,528 0.05
中小股东合计 6,044,217,231 30.42 6,044,217,231 28.47
合计 19,868,519,955 100.00 21,231,768,401 100.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
准、核准或同意(如需)。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
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