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9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
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公司前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16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2025-023)、 (公告编号:2025-052)、
《关于诉讼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自 2025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
裁案件共 1,471 件,累计新增涉案金额合计 81,111,413.65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20%。
原告 案由 数量(件) 涉诉金额(元)
机构 服务合同纠纷 7 1,622,864.27
个人、机构 知识产权案件 9 270,000.00
个人 退费纠纷 1,439 40,596,374.69
个人 劳动争议 15 1,044,448.36
机构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1 37,577,726.33
合计 1,471 81,111,413.65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单笔涉诉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诉讼情况如下:
原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目前进展
河北顺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3,757.77 尚未开庭
注:为建设公司在线科技研发中心、线上与线下融合教育示范中心、研发与教学人员融合培训中心、全国市场
垂直一体化响应指挥中心、创新教育总部,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公未来”)
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以 300,500 万 元 成 功 竞 得 位 于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沙 河 镇 七 里 渠 南 北 村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项 目
CP00-1804-0002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CP00-1804-0012 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北京
中公未来取得上述地块后,由公司分期支付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地面建设(以下简称“昌平项目”)开发价款。
因第三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施工北京中公未来开发的昌平项目,原告河北顺锦建筑劳务分包
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总包的劳务分包合作单位。经核算后,北京中公未来尚欠第三人工程款 3,757.77 万元。故原告河
北顺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单笔涉案金额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上述案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
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
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