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 : 2025 年 12 月 19 日 上 午 9:15 至 9:25 , 9:30 至 11:30 和 下 午 13:00 至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4 人,
代表股份 45,131,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36,9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 人,代
表股份 8,141,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 人,代表股份 2,134,33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72%。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2,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85%;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503%;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50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50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7%;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7%;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2,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7%;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582%;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8,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85%;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4%;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6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9,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27%;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69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99,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0%;反对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700%;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中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
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备查文件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