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2-17 20:04:54
(原标题: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普星能量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为考虑及采纳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的通函中所载的“董事会函件”内“主要及持续关连交易”一节提及的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的新金融服务协议,包括提供存款服务、票据承兑服务及票据贴现服务,并批准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相关建议年度上限。该普通决议案获全部有效投票支持,赞成票为43,208,000股(占100%),反对票为0。本次大会赋予独立股东投票权的股份总数为158,600,000股。普星国际(由万向集团间接全资拥有)持有公司约65.42%股权,已就该决议案放弃投票。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投票表决监票人。该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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