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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因“统计数据不真实”等,光大永明资管被罚140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资讯

2023-12-06 17:10:00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资管)因统计数据不真实等被罚140万元,5名责任人同时被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

光大永明资管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统计数据不真实等。

同时,时任光大永明资管副总经理的程锐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光大永明资管财务负责人徐晓阳、时任光大永明资管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监孙锐、时任光大永明资管另类投资部总监周凯、时任光大永明资管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张志宜均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罚决字〔2023〕27

被处罚当事人

一、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资管)

二、程锐时任光大永明副总经理

三、徐晓阳时任光大永明财务负责人

四、孙锐时任光大永明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监

五、周凯时任光大永明另类投资部总监

六、张志宜时任光大永明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

二、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

三、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

四、统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一、光大永明资管罚款140万元

二、对孙锐警告并罚款4万元

三、对周凯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四、对程锐警告并罚款8万元

五、对徐晓阳警告并罚款4万元

六、对张志宜警告并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22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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