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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自律层面推进功能监管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4-24 08:51:00

(原标题:洪磊:在自律层面推进功能监管)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母基金专业委员会在西安举办了“2018中国母基金百人论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强调,私募基金的自律管理逻辑应从私募基金业务本质和运作特征出发,在行业自律层面落实功能监管要求,通过构建全行业信用链条,推动自律先于他律发挥作用。要从私募本质出发,正确认识私募基金在资金来源与使用上的客观规律。基础资产只能证券化一次,不能再证券化,否则将脱离直接融资的本意,并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协会将探索与工商部门之间建立工商注册与登记备案协调机制,推进信息共享与信用核查;同时,敦促已完成工商注册但未完成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尽快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对长期未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予以清理。

      对于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方向,洪磊表示,首先,要从私募本质出发,正确认识私募基金在资金来源与使用上的客观规律。私募基金应当从合格投资者那里规范募集资金,坚持组合投资原则,忠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切实防范利益冲突,投资人按基金份额“收益自享、风险自担”。在投资标的层面,要保证基础资产真实有效、合理估值,并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揭示和风险匹配。只有做到“卖者尽责”和“买者自负”,私募基金才能行稳致远。

      洪磊指出,第一,从发展直接融资、促进高质量经济增长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大力发展直接面向实体企业的投资活动,杜绝直接融资间接化、中介化活动,避免产品多层嵌套、资金混同、多次证券化等加剧风险传染和融资成本的投机套利行为。

      第二,在自律层面推进功能监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律的关键是规范和完善登记备案标准,让各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得到有效管理,避免风险外溢。一是探索与权益登记机构联网合作,在底层资产层面实现穿透核查,保证底层资产真实有效,权属清晰透明。二是按照股权、债权、收益权的不同属性,完善私募基金备案标准和风险监测指标,避免投资工具被滥用。

      第三,做好投资者教育,培育更多合格投资者。协会将针对股权、债权、收益权三类投资,推出更有针对性的登记备案须知,同时细化投资者风险揭示书13项签字内容的风险提示要求,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甄别风险。协会将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信息公示、查询和投诉体系建设,与人民网合作,推出私募基金信息公示平台,形成协会官网、私募地图、人民网协同立体化公示、查询、投诉体系。

      第四,《基金法》是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资产管理行业大法,各类公私募基金应当一体遵守行业基本法。对于《基金法》没有明确的若干问题,如基金的实质性定义等,期待《私募基金管理条例》能够突破并尽快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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