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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与新股发审从严“双常态化”确立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12-15 08:24:41

(原标题:IPO与新股发审从严“双常态化”确立)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截至12月7日,证监会终止审查企业104家,中止审查企业65家。加上最近证监会官员强监管的接连表态,以及大发审委10月17日成立以来从严把关,过会率连创新低。有舆论据此认为企业IPO终止审查潮将来临,甚至有声音质疑IPO严审是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开倒车”。

  其实,这是IPO发行与新股发审从严“双常态化”趋势的确立,IPO常态化在稳步运行。今年以来共有421家IPO公司完成上市,募资2169.32亿元,IPO家数和融资规模均居同期全球前列。IPO严审常态化集中表现在新股发审否决率居高不下,IPO严审向审核流程前端延伸两个方面。IPO严审让优质公司更快上市,而优质公司是资本市场的源头活水,将为资本市场注入强大能量。IPO严审从发审环节向整个发审流程前端延伸,对困扰市场多年的IPO堰塞湖双管齐下,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因此,对IPO严审,新股发审否决率居高不下应持客观理性的分析态度,先得认清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和A股市场的特点。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是建设资本市场强国的手段,而不是终极目标,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健康有序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不足,A股正处于一系列制度变革的过渡期,这造成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格瀑布”。新股发行价与上市价之间有很大的价格落差,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有相当大的估值价差和套利空间。抑制这种跨市场的监管套利行为,当然需要对拟上市公司严格审核。从这个意义上说,IPO严审是适合A股的过渡期特点的。

  12月7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在发行监管问答中,公布了中止审查的8种情形,进一步明确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终止审查。这均是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细化和补充,更有利于实际操作。显然,证监会此番亮剑,意图是让更多优质企业入市。

  再说,IPO终止审查企业月平均数依然相对稳定,大发审委成立之后终止家数并未突增,都在正常范围之内。在今年104家IPO终止审查企业中,有84家为大发审委成立前终止审查,月平均终止审查家数为9家,而在大发审委成立之后,终止审查家数为20家,月平均终止审查家数目前为10家,至年底可能还会下降,与前9月月平均终止家数接近。而在65家中止审查企业中,有55家属于主动退回,其原因固然有对证监会从严把关的顾虑主动知难而退,但也有一些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如谋划到了另外的募资渠道等。可见,IPO终止审查家数较为稳定,并没有因证监会严把准入关而出现终止审查突增现象,企业也未见恐慌式退回申请现象。

  另外,凡中止、终止企业发行监管部也都发布给予了应对策略,并没有因此而关闭企业的IPO通道。其一是中止IPO审查企业可以恢复审查。中止审查事项消失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并履行证监会规定的七个程序即可恢复审查。其二是IPO排队企业注意及时更新记载的财务资料可有效防范终止审查。其三是终止审查企业如果无违规欺诈等行为,可重新排队申请IPO,还可选择借壳上市、挂牌新三板、境外上市、挂牌股权交易中心等五种募资方式。所以,只要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营实力,IPO上市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

  可见,超百家企业IPO终止审查,对优质企业是福非祸,而暂时不达标企业也有了明确的努力方向,按照证监会展示的“剑招”勤加练习,苦练内功,终有入市的一天。这难道不是利国利企利民的大好事么?

  (作者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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