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上证科创公函【2026】0001
号《关于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自愿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将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股权投资等方面进行合作。目前,公司间接持有
脑机星链 4%的股权。根据本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等有关规定,现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脑机星链成立于 2025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主营业务
包括脑疾病综合诊断、治疗与康复。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展市场推广并进
行销售收入分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脑机星链主要技术路线、主要产品类型、
应用领域、产品所处研发或商业化状态,其自身是否具备推进后续研发或商业化的
各类资源;(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双方产品在应用领域、客户、渠道等方面
的协同性,分析合作开展市场推广的可行性;(3)结合脑机星链产品研发进展,说
明双方未来签署后续推广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双方预计开展市场推广和公司预计
取得相关分成收益的最早时间。
二、公告披露,双方将在儿科、脑神经疾病和代谢等领域加强研发合作。请公
司补充披露:(1)公司在相关拟合作领域的在研项目名称、研发进展以及预计用途;
(2)说明开展合作研发的具体领域、合作方式、公司预计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在研
项目和双方技术路线,分析双方合作研发的可行性;(3)补充双方签署具体研发协
议的预计时间安排。
三、公告披露,公司可通过股权投资、合资等方式为脑机星链提供资金和业务
支持。根据公司 2025 年三季报,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
下滑 7.69%和 72%,账面货币资金为 4.6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未来拟
对脑机星链进行股权投资或资金支持的具体安排和形式;(2)公司 2025 年前三季
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3)结合公司业绩和资金状况,说明开展相关合作对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具体影响,分析开展相关合作的合理性。
四、交易数据显示,1 月 6 日公司股价收盘上涨 6.52%,成交量较上一交易日增
长 299%。请公司就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自查,并将
自查结果对外披露,同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备查。
请你公司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