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8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计划在前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885,007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22,961,669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923,338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
数倍的告知函》,获悉东方集团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94,39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股降至846,035,30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37.2242%降至
一、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 减持占公司总
减持占
股本剔除回购
减持股数 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专用证券账户
(股) 股本的
已回购股份后
比例
(元) 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东方集团 日至 2025 年 12 月 6.29 8,694,390 0.3734% 0.3786%
交易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扬州邗城大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东方集团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权益变动过程 易 方 式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8,694,390 股 , 占 公 司 剔 除 回 购 股 份 后 总 股 本 的
股票简称 ST 易事特 股票代码 300376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
减持占公司总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A股 8,694,390 0.3734% 0.3786%
合 计 8,694,390 0.3734% 0.378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本剔除 股本剔除
股东 占公司总 回购专用 占公司总 回购专用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股本的比 证券账户 股数(股) 股本的比 证券账户
例 已回购股 例 已回购股
份后股本 份后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8,827,828 31.7333% 32.1766% 730,133,438 31.3599% 31.7979%
东方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 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10,094,000 4.7286% 4.7947% 110,094,000 4.7286% 4.7947%
新平 其中:无限售条
慧盟 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20,000 0.0137% 0.0139% 320,000 0.0137% 0.0139%
其中:无限售条
何思模 320,000 0.0137% 0.0139% 320,000 0.0137% 0.013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487,864 0.2357% 0.2390% 5,487,864 0.2357% 0.2390%
其中:无限售条
何宇 5,487,864 0.2357% 0.2390% 5,487,864 0.2357% 0.239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54,729,692 36.7114% 37.2242% 846,035,302 36.3380% 36.84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4,729,692 36.7114% 37.2242% 846,035,302 36.3380% 36.8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0000% 0 0.0000% 0.0000%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东方集团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