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9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0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为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