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 长药 公告编号:2025-109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药控股”)股票于2025
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35.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形;公司股票连续25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70.84%,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与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鄂03破申76号《民事裁定书》、(2024)鄂03破申76号之三《决定书》,法院裁
定不予受理十堰市郧胥工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依法终结公司预重
整程序。同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鄂03破1号
《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止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程序,宣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
重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合理估值。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的事项。
(1)公司存在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
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2021 年 至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分 别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同时,由于
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公司可能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
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
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840,659.2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对其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
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
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风险警示。
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第三
季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2,572,815.83元。若经审计的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
(4)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432,840,659.21元,未分配利润-1,589,707,417.48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61,728.5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3年负数,
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由2022年的16.15亿元,2023年的11.98
亿元下降到2024年的1.12亿元,下滑严重;大量债务逾期,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
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5)公司涉诉讼、仲裁案件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152起,涉案金额合计193,211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446%。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
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偿债
义务,化解现有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6)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逾期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110,608.03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
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
(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604.64万元,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61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117个,占已开
立银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72.67%。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
况,客观评估其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8)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额欠税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
长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
了补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
求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缴纳税款。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
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
日前完成重整,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
披露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规定,公司触
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