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5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
[2025]10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
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和取得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