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8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与山推股份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
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全票通过。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
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
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2025 年 1-11 月发生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2026 年 2027 年 (未经审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山推股
向关联人 份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
销售产品 主机、关键零部件等产品和
山推股份
提供服务
及其附属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山推股
公司
向关联人 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挖掘
采购产品 机、关键零部件等产品和接
受服务
二、2025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月实际发生 2025 年预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金额(未经 计金额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审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山推
向关联人 股份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 2024 年 12 月
销售产品 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等 31 日于巨潮
山推股份
产品和提供服务 资讯网披露
及其附属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山推 的《日常持续
公司
向关联人 股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挖 性关联交易
采购产品 掘机、关键零部件等产品 公告》
和接受服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不适用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 企业类 法定代 截至 2025 年三季度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名称 型 表人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
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农
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
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
械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通用零
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
总资产:
渔机械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中国山 1,879,390.88 万元,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
山推工 东省济 其他股 归母净资产:
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
程机械 150,014.2612 宁市高 份有限 583,560.95 万元,
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李士振
股份有 万人民币 新区 公司(上 营业收入:
专用设备修理;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
限公司 327 国 市) 1,048,787.50 万元,
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道 58 号 净利润:
住房租赁;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
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液力动力机
械及元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轴承、齿轮和传
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润
滑油销售;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充电桩销售;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数据服务;工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
机器人安装、维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
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务
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
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对外承包工
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推股份为本公司持股 15.78%的参股公司,且为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4.29%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
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六章第三节 6.3.3 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
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
上述关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
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
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
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
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及其附属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
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