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8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余额预计提升至 531,98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9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 46.5 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 20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湖
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
担保额度 1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
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
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三份担保合同,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
涟邵建工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
额为 2 亿元。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
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 亿元。
证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
为 3,000 万元。
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 2 亿元;公司本次
合计为全资子公司涟邵建工提供担保 2.3 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担保在公司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工程
用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9,262.54 733,868.21
负债总额 359,052.19 562,019.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6,547.66 103,727.05
流动负债总额 293,929.58 475,124.5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50,210.35 171,848.28
资产负债率 70.50% 76.5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1,393.82 449,811.14
利润总额 63,718.46 37,013.92
净利润 60,580.52 35,087.28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二)涟邵建工
高科技园合平路 618 号 A 座 2 楼 208-518
孙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038.48 229,461.31
负债总额 173,989.37 173,048.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008.29 23,236.92
流动负债总额 164,116.54 162,833.0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32,049.11 56,412.67
资产负债率 84.45% 75.42%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6,026.78 103,045.41
利润总额 6,388.24 6,160.74
净利润 6,995.26 5,499.04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
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行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
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
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权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
额为 59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