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
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钟竹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 2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被司法拍卖完
成过户登记所致。
● 本次过户完成前,钟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8,204,578 股,持
有比例为 23.69%,其通过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崚盛投资”)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11.33%,钟竹先生与一致
行动人崚盛投资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35.02%。本次过户完成后,钟竹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为 17,984,578 股,持有比例为 23.40%,钟竹先生与
一致行动人崚盛投资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34.73%。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
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
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交的所有竞买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持有的公司 220,000 股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10 时
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
书》,以上被拍卖股份被自然人郭洋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 _____________
钟竹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不适用
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659001333187408U_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通知,前述被拍卖的合计 220,000 股
公司股份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完成过户登记,在办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过程中以上股份同步完成解除司法冻结。过户登记完成后,钟竹先生持
有的公司股份将变为 17,984,5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 23.69%降至 23.40%;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 35.02%变更为 34.73%,股东权益
变动跨越 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无限售流
钟竹 18,204,578 23.69 17,984,578 23.40
通股
无限售流
郭洋 220,000 0.29
通股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石河子市崚盛股
无限售流
权投资合伙企业 8,710,358 11.33 8,710,358 11.33
通股
(有限合伙)
合计 26,914,936 35.02 26,914,936 35.02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
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
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除此之外,本次拍卖完成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交的竞买人。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