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7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
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与一
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如
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
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
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
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
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
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
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
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转增股份分配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645,923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实施,共计转增 1,794,775,108 股股票。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95,645,923 股增加至 3,290,421,031 股(最终转
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
为准)。
本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及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
让 500,000,000 股,财务投资人按照 1.70 元/股的价格受让 934,775,108 股(重整
投资人、债权人最终获得的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股份上市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四、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
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
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
(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一)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
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具体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本次新研股份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除权(息)参考价=[(前
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的
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及协调
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二)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的计算公式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
本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1,495,645,923 股,转增股票中的 360,000,000 股以每股
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2,239,117,683.60 元,其中产业投资人以每股 1.30 元的价格受
让 500,000,000 股,财务投资人以每股 1.70 元的价格受让 934,775,108 股。
综合计算,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
偿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
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2,160,000,000.00 元+2,239,117,683.60 元)÷(360,000,000 股+1,434,775,108 股)
=2.45 元/股。
(三)除权参考价格的调整安排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
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
于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
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请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
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停复牌安排
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复牌,后续停复牌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票按
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
整。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
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
公司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