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控银杏南
通基金”)、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龙芯”)、银
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杏华清”)互为一致行动
人,本次股份减持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北京并行科技股
)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6.8409%。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到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74,250 股;银杏华清于 2025 年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 16.8409%减少至 15.9873%。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上述一
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持股变动时间
清控银杏南通创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业投资基金合伙
日
企业(有限合
伙)
银杏华清投资基
金管理(北京)
日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并行科技 股票代码 920493
是否存在一致行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R 是R 否□
动人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否R
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清控银杏南通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
集中竞价 274,250 0.4593%
企业(有限合
伙)
银杏华清投资基
金管理(北京) 集中竞价 235,414 0.3943%
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股) (股)
(%) (%)
清控银杏南通 持有股份 1,998,001 3.3462% 1,723,751 2.8869%
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其中:无限
限合伙) 1,998,001 3.3462% 1,723,751 2.8869%
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4,094,200 6.8569% 4,094,200 6.8569%
吕大龙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2,800,000 4.6894% 2,800,000 4.6894%
西藏龙芯投资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163,400 1.9484% 927,986 1.5542%
银杏华清投资
基金管理(北
其中:无限
京)有限公司 1,163,400 1.9484% 927,986 1.5542%
售条件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55,601 16.8409% 9,545,937 15.9873%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
是□ 否R
划、承诺存在差异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 是□ 否R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
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