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后总股本比例 0.45%)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志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07%),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2026 年 1 月 7 日至 2026 年 4 月 6 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刘志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的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刘志宇 2,434,432 0.45% 0.45%
注:截 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 总股本为 542,498,469 股,公 司已回购股 份数量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授予的股份及相应因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本次计划减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剔除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持数量不超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的比例
过(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刘志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00,000 0.07% 0.07%
合计 400,000 0.07% 0.07%
注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注 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月 7 日至 2026 年 4 月 6 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
除外);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本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已披露的减持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