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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25:20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9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合计派发 306,616,448.66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次分配。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034,426,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8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9 层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电话:0755-8351624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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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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