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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 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18:15:49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
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 514,187,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4,256,137.80 元(含税)。
调整原则一致,比例不变。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4,187,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 1099 号
   咨询联系人:戴晓华
   咨询电话:0571-89935881
   传真电话:0571-89935899
   七、备查文件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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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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