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4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6.30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太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核实<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 了 相 关 核 查 意 见 。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文件。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4-039)、《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公告编号:2024-041)、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等文件。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文件。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的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本次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陈雪 首席人力资源官 0.57 0.17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6 53.77 16.13 30.00%
人)
合计(147 人) 54.34 16.30 30.00%
注: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至本次归属业务办理期
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 人已离职,后续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作废处理。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47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故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不涉及证券类别的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154 号),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已收到 147 名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货币资
金缴纳的 16.30 万股股票出资款 5,280,509.31 元。
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完成。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