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4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除公司已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江西沐邦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4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
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5)所提及的重大事项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南昌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
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
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
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
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
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2025 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预重整或后续重整
程序的推进,并不构成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产生促进或实质性改进作用。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2025 年 7 月 25 日,因
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公司被立案调查。2025 年 9
月 29 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被立
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
见或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
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廖志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已披露的《江
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
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4)、《江
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5)所提及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
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
率。公司将积极配合南昌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
法定义务。
月 31 日前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1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
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
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计无法在
因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涉及收入确认、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公司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2,682.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5,571.61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相关规定,
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
为负值,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将在 2025 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
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
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3 号)。因公司涉嫌年
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5 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先生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