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6,000 万元,其
中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 (此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
额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担保对象 之和,与实际发生额不一致的,以
实际发生的最高债权额为准)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8,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
邦股份”)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常州支
行”或“授信人”)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本金)为 4,0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邦华尔”)与授信人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亚邦华尔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位于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工业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此处最高债权额
为最高债权本金额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与实际发生额不一致的,
以实际发生的最高债权额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
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担
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次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 33,950 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 1,000 万元。亚邦华尔为亚邦股份本次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工业房地产抵押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亚邦股份 29.64%股权
法定代表人 卢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84384603B
成立时间 2006-02-24
注册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漕溪路9号11幢
注册资本 57,01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般项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
经营范围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
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0,888,119.92 1,505,116,858.24
主要财务指标(元) 负债总额 882,690,860.77 815,982,687.25
资产净额 708,197,259.15 689,134,170.99
营业收入 572,289,560.75 701,220,304.30
净利润 20,634,270.48 -264,784,974.6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综合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受信人(甲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二)授信额度(本金):40,000,000.00 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人民币)
(三)授信期限:12 个月,自 2025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3 日(皆
含本日)
(四)额度使用主体:甲方使用
(五)授信额度循环: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可以申请循环使用
(六)担保/增信措施:抵押人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最
高额抵押合同》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抵押人(甲方):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二)主合同: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
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三)最高债权额: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大写陆仟万元整,其
中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大写肆仟万元整(此处最高债权
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与实际发生额不一致
的,以实际发生的最高债权额为准)。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
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
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
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
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六)抵押财产: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
园区产权证号苏(2024)灌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6827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78,637
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面积 35,584.48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抵押。
(七)抵押财产的(评估/协议)价值:人民币 8,891.6 万元,大写捌仟捌
佰玖拾壹万陆仟元整
(八)保险及保险费承担:办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为本合同
项下担保财产办理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为 48,000,000.00 元;保险费由甲方和
乙方按 50%和 50%比例分担,后续保险费承担比例如有变动,可由双方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协商确定。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
(九)抵押财产的处分:甲方保证,解除抵押前,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对抵押财产做出馈赠、转让、设立其他担保物权、出租、设立居住权或
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邦华尔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
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经营和财务
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
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担保总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逾期担保累计
(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金额(万元)
净资产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16,950.00 24.60 -
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中: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9,450.00 13.71 -
公司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 - - -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