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强联
股票代码:3008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姓名:肖争强(新强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肖高强(新强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由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强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肖争强、肖高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肖争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肖高强
公司、新强联、上市公司 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触及 1%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及 5%的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
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肖争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无
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肖高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无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及共同控制关系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二人系兄弟关系,且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为了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良好基础,2015 年 2 月
署日起在就发行人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一直保持意见一致,具有事实上的一致行
动关系。
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对前述一致行动协议期限进行了
延长;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肖争强先生与肖高强先生共同行使股东权利,特别是召
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当肖争强先生和肖高强先生充分协商、
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
根据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和 2018 年 3 月 18 日签署
的相关协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共同
实际控制人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约定如下:“协议双方作为公司股
东、董事,在行使股东、董事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如就某些事项无法达成一
致时,应当按照持股多数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双方应当严
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方愿意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协议双方应当
在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
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
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
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双方同
时作为公司的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时应当确保采取一
致行动;协议双方应当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和董事权利,承担股
东和董事义务;协议双方若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应当按照持股多数
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协议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及肖高强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下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30.52%下降至 30.00%,触及 1%及 5%的
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持有新强联股份 66,399,195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7.4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38,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76,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
持有新强联股份 63,795,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75%)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肖高强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1,470,5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9%)、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2,941,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7%)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已根据该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 3,987,3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高强先生已根据该计
划减持公司股份 1,981,50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段涉及比例计算均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的总股本 380,902,671 股计算。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下同)的比例为 15.3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高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肖争强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81,300
股 , 通 过 集中 竞 价 方式 累计 减 持 公司 股 份 322,000 股,累 计减持 公司 股份
量由 6,351.5195 万股变动至 6,241.1895 万股,持股比例由 15.34%减少至 15.07%,
变动比例为下降 0.2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高强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持公司股份 385,000 股,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100,000 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61,5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肖高强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数量由 6,287.5305 万股变动至 6,181.3805 万股,
持股比例由 15.18%减少至 14.93%,变动比例为下降 0.2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数量由 12,639.0500 万股变动至 12,422.5700 万股,持股
比例由 30.52%减少至 30.00%,变动比例为下降 0.52%,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肖争强 合计持有股份 6,351.5195 15.34 6,241.1895 15.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1.5799 3.31 1,261.2499 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79.9396 12.03 4,979.9396 12.03
合计持有股份 6,287.5305 15.18 6,181.3805 14.93
肖高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2.8827 3.63 1,396.7327 3.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84.6478 11.55 4,784.6478 11.55
合计持有股份 12,639.0500 30.52 12,422.5700 3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74.4626 6.94 2,657.9826 6.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64.5874 23.58 9,764.5874 23.58
注: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权利受限制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万股) (%) 数量(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肖争强 6,241.1895 15.07 3,730.0000 59.76 9.01
肖高强 6,181.3805 14.93 0 0 0
合计 12,422.5700 30.00 3,730.0000 30.03 9.0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3,730.0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0.03%。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肖争强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66,399,195 股,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份数的 18.51%;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肖高强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63,795,305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有限
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份数的 17.7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
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为 36.2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
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
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36.29%
被动稀释至 35.89%,触及 1%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及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
倍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权
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34.78%
被动稀释至 33.87%,触及 1%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
倍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权
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33.87%
被动稀释至 32.70%,触及 1%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
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
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32.70%
被动稀释至 31.89%,触及 1%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减持股
份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及肖高强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及肖高强先生减持股份所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31.89%
降至 30.52%,触及 1%整数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当披露的基
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肖争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肖高强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
变动方式”中的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
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符合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肖争强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4 号),指出公司存在个别董事在董事
会审议关联议案中未回避表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信息
披露义务人一肖争强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截至 2025 年 1 月,相关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序号 公司名称 职位
肖争强 4 洛阳丰曌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新强联(江苏)重工科技有限责任
肖高强 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具体如下:
减持股
股东名 减持/变动 减持/变动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数占总
股票种类 定价依据
称 方式 间 (元/股) (万股) 股本比
例(%)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0.30 48.87 双方协商 103.30 0.25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1 44.17 双方协商 185.10 0.45
肖争强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2 44.17 双方协商 78.13 0.19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2 49.10 二级市场 32.20 0.08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1 44.17 双方协商 92.00 0.22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2 44.17 双方协商 57.65 0.14
肖高强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2 49.39 二级市场 38.50 0.09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025.11.13 49.52 二级市场 10.00 0.02
合计 596.88 1.4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肖争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肖高强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新强联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份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
园区京津路 8 号
股票简称 新强联 股票代码 3008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肖争强、肖高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河南省洛阳市
名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2,639.0500 万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30.52%(公司总股本 414,085,835 股)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216.4800 万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0.52%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2,422.5700 万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30.0000%(公司总股本 414,085,835 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个月内继续增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已根
据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3,987,3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高强
先生已根据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981,50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肖争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肖高强